2009年3月11日星期三

舞龙、舞狮

一、舞龙   舞龙又称舞龙灯。清乾隆五十五年(1790)编撰的《晃州府志.风俗》(晃州即今新晃县)载:“舞龙灯沿街盘绕,箫鼓喧阗。”当时湖南许多城乡在春节开展舞龙活动。  湖南舞龙多种多样,有布龙、夜神龙、夜龙(又名鸭子龙)、滚龙、蛇龙、板凳龙等,以布龙最为普及。  布龙的制作方法是:以竹蔑扎出龙珠、龙头、龙尾和若干节龙鼓(龙身)。龙珠、龙头和龙尾均糊上棉线或纱布,涂上颜色,再以布帛将龙头、龙身和龙尾连接起来,布面绘上鳞片。一般龙长9节,舞时一人举一节,举龙珠者在前,珠引龙舞,上下起伏,成“S”形滚动,还有各种结花、解花的变化,其套路有。蚊龙出海、双龙戏珠、游龙串身、悦龙翻肚等。舞龙时常伴以“彩龙船”、“渔夫戏蚌”、“西天取经”等故事表演。  临澄县的“夜龙”,最长可达300多节,堪称全国之最。1948年春节,临澧县合口镇双北村扎了一条303节的夜龙,全长700米,有1600人组成庞大的舞龙队。其中舞龙头的150人,舞龙尾的100人,舞龙身的303人,还有乐队、花灯队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;合口镇一带仍于每年春节舞100节左右的夜龙。  二、舞狮  舞狮是一项与武术相结合的民间体育活动。清代所撰湖南省地方志大多有关于舞狮的记载。如道光三年(1823)所修《永定县志·风俗》(永定县即今大庸市永定区)载:“元宵节数日,有龙灯狮灯等戏,鼓乐齐喧。自十三日放灯,十五日罢灯。”  “狮”的制作有粗有细,一般由狮头、狮被、狮尾组成。狮头用竹篾编出形架,再糊以浆布和纸浆,或用木头刻制,工艺精巧的狮嘴能张能合,舌头能伸能缩,双目灵活闪动。狮被有用黄布做成的无毛狮,有用麻布和苎麻制成的毛狮。狮尾用苎麻制成缀于被末。  舞狮一般分单人舞与二人舞两种。单人舞即一手擎狮头,狮被披在身上,动作有洗面、舐足、捋须、搔痒、打滚等等。二人舞者,由一人擎狮头,另一人撑狮被,合作表演狮的各种形态,以及跳跃、跌扑、踩球、翻滚等动作。最精彩的是狮子登高台表演翻筋斗、竖蜻蜒、倒立等,动作的技巧性较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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